配備公務自行車:避免堵車 效率更高
發(fā)表人:編輯部 發(fā)表時間:2014-07-28 人氣:2043
昨日,省直機關工委辦公樓西側,停放著一排公務自行車,機關工作人員頻頻取用、歸還。
為方便機關工作人員辦理公務活動,省直機關工委統(tǒng)一購買13輛公用自行車,配發(fā)給各部門。公用自行車為辦理公務活動時使用,各部門固定專人負責管理,列入部門資產,用后需及時歸還,并停放專用自行車庫;人為損壞由使用人自費修理,因保管不善丟失、被盜,由使用人按原價賠償。
“有時候辦事就在水果湖片區(qū),騎自行車出去,避免堵車,效率更高”,機關干部紛紛點贊。省直機關工委倡導公務活動3公里以內騎自行車,3到5公里使用公共交通工具,超過5公里才派公務用車。(來源:荊楚網(wǎng)-湖北日報)
【中創(chuàng)科達小編:如今連政府單位也倡導綠色、低碳出行辦理公務活動了!支持環(huán)保由您、我、他共同行動!給我們的自行車安個家“自行車停放架又稱自行車停車架”】
